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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ml模版婚姻平權,談論的是平權(文長)
一直在想要不要發表想法,因為以我的年紀,似乎不適合發表意見,只應該聽著他們說的,並且忍受他們說的,但我發現身邊有太多讓我害怕的人了,不斷強加自己的想法跟意識在我們身上,我雖然第一次投票,但不代表我不知道要投什麼票,完全無法接受命令式的教我怎麼投票,所以只好發表一下淺見。

另外,我是不贊同任何一邊強灌觀念的方式,無論護家不護家,作用力永遠等於反作用力,用多大的力量強加想法,別人就會用多大的力量反彈。

先從婚姻出發,婚姻指的是什麼?大多數人說,兩個相愛的人的結合,那兩個相愛的男人或女人難道就不是如此嗎?同一套規則在不同的情況下為什麼又被做了另一個解釋,如果只是為了相愛的男女結合,並且繁衍後代,那這樣的定義下,婚姻不就只是個生育的搖籃嗎?婚姻的價值應該由結合的二人來定義,而不是被世俗的概念框架。

再從家庭出發,很常聽到有人說,如果同性結婚了,不知道怎麼教自己的小孩,或是說沒有父母的家庭並不完整,首先,如果教不會自己的小孩何謂包容,只有兩種可能,第一是你不會教,第二就是你的小孩太笨,包容心並不難解釋,而是看你帶著什麼樣的心態去教育,再來,這樣的家庭不完整,那什麼樣的家庭才完整?家的構成難道只是爸爸媽媽哥哥姊姊弟弟妹妹嗎?家的核心價值從來不是由誰組成,而是有沒有愛,一個單親的家庭,如果能由一個人給足兩個人的愛,這難道不完整嗎?一個有父母的家庭,若是缺乏對孩子的愛,難道要因為他的組成是正確的就完整了他嗎?這樣的案例在新聞上也常常看到,愛才是家庭的核心,他們不一定跟你一樣,但他們不一定不懂得如何去愛。

第三個,也是最獵奇的,就是宗教,我甚至無法想像有人能以此為藉口來反對,通常這樣的人會說,上帝不允許、聖經裡有記載,我就沒辦法理解,我也是基督教,我讀的聖經和你是同一本,為什麼可以得出這麼不同的結論,我讀過的聖經告訴我,神愛世人,不論你是誰,不論你愛誰,但卻有人能得出上帝憎恨同性戀這樣的結果,難道聖經沒有談到愛嗎?沒有談到包容嗎?沒有談到不要定他人的罪嗎?「你們若是有人能說自己是無罪的,便能用石子砸她」,我們都不一定是無罪的了,又有什麼資格去定罪他人呢?後來我知道了,我們的差別在於,當我在讀聖經時,我是不帶偏見的學習,而當你帶著偏見去看任何東西時,你只會看到你想看的,這不是讀書,這叫查字典,再說直接一點,台灣最大的宗教是佛教跟道教,那他們有逼你一定要拜媽祖拜觀世音嗎?大多數人都沒說話了,少數人又為什麼想用自己的想法去約束別人呢?

回歸一句話,實然無法得出應然,實際上女人會生小孩,不代表女人就應該要生小孩,實際上大多數人們是異性戀,不代表全部的人都應該是異性戀,談到法案,婚姻平權法案,平權,而不是特權,今天不是說通過了之後就給了同性戀特權,讓他們想做什麼就做什麼,而是讓他們平權,因為攤開來說,台灣就是個充滿歧視又愛用冠冕堂皇的理由包裝的國家,台灣以已開發國家自居,卻總是做些未開發國家在做的事,而台灣人也習慣了騙自己,說自己不斷在進步,但實際上我們只是做了本來就該做的,而我認為,如果國家要進步,就必須消除歧視,如果現在的美國對於黑人還是一樣的歧視,那還會是現在的美國嗎?如果女性依舊被社會歧視,那現在的世界會是這樣的樣貌嗎?我可以肯定不可能,存在歧視的社會是由存在歧視的人組成,而存在歧視的人,是無法用寬廣的視野看任何事情的,而黑人和女性當初是如何擺脫歧視的,靠著法律的力量,為什麼靠法律,因為說難聽點,人都是白目的,有些人連法律都不放在眼裡了,更何況有更多的人是需要法律管制的,許多人說是為了下一代,為了下一代所以禁止同性戀,然後魚翅照吃、冷氣照開,WTF??當行為和說法是相抵觸的時候,無論是行為或是說法都會同時不存在,這是很簡單的道理,再次強調,這是為了平權,不是為了特權,讓他們和我們平等,有一樣的權利,多一個和你有一樣權利的人你又不會少賺錢,你也不可能因此直接死亡,說實在幾乎是對你沒有影響,但對他們卻有很大的影響,因為他們不用再害怕,他們可以理直氣壯的承認自己的性向,因為他們知道我們不會歧視他們,他們知道他們跟我們沒有不一樣,他們知道他們沒有錯。
婚姻平權,
放心吧聽得懂的人本來就懂聽不懂的人永遠不會聽懂因為智商就擺在那邊想要那些無法理解的理解大概是這輩子都不會發生的事了不是說反對有錯是整天在那邊噁甲甲有錯人家的愛情就只能是交配?一群噁心的異男EBF7FC75382ECA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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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ejuy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