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ml模版公告本校107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申請退修科目事宜
一、106學年度第2學期教務會議(107.05.16)通過修正「東吳大學學生申請退修科目實施要點」,放寬各學制學生均可申請期末退修,另因特殊情況經專案核可減修學分者及微學分課程不得申請期末退修,並自107學年度第1學期起實施。二、107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申請期末退修,請至校務資訊系統下載「東吳大學學生退修科目申請表」。網址路徑:http://web.sys.scu.edu.tw/→學生服務→教務→學生退修申請表→列印申請表後,勾選退修課程。三、學生辦理退修之日期、時間如下:(一)開放學生退修申請表下載:107年11月26日至12月21日。(二)註冊課務組收件辦理日期:107年12月10日至12月21日。(三)辦理時間:1、日間學制:上午8:30至下午5:00止。2、夜間學制:下午3:30到晚上7:30止。四、退修應依申請表單程序親自申請,確實經授課教師及所屬學系主任簽名同意退選後,方可繳交申請表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組辦理。五、退修科目每學期以二科為限(含必修體育),退修後當學期修習學分仍應達最低應修學分數之規定,研究生每學期修讀學分下限為一科(含論文),但各學系另有規定者,依其規定辦理;延長修業年限學生退修後至少仍應修習一個科目。六、退修科目之學分數雖不計入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但科目名稱與學分數仍登錄於學期及歷年成績單中,並於成績欄位註記「退」符號,表示該科目已退修。七、學生申請退修科目後仍列入排名,當學期優秀學生獎學金之授領依「東吳大學修讀學士學位優秀學生獎學金發給辦法」辦理。八、依規定應繳學分費(學分學雜費、電腦實習費、語言實習費、個別指導費等)之科目退修後已繳者不予退費,未繳者仍應補繳。
退選,
已經刪除的內容就像Dcard一樣,錯過是無法再相見的!|||所以假如老師不給退的話就不能退了嗎?|||已經刪除的內容就像Dcard一樣,錯過是無法再相見的!|||退修還會列入排名喔那跟不退有甚麼區別?|||會列入排名?應該不會吧不然為何那麼多人考爆了就退選不就是因為不會算那科成績嗎????|||我也覺得很奇怪欸|||A7對啊,就是說嘛|||什麼是??|||什麼是??|||什麼是??5A3167390F154E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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